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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基层政务公开

基层就业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 2021-11-19 17:06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二、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权利:可享受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义务:对实际情况承诺真实。

三、申请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领表》;

2.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3.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六、办理地点(方式)

1.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网办: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办理。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告知。

八、咨询电话

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8272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