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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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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
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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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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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滩镇元洲村无证照电镀加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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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加工点主要从事电镀生产经营,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2020年11月27日我局监测部门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加工点外北面排水沟外排废水总铅浓度为18.6毫克每升、超标185倍,总铬106毫克每升、超标211倍;加工点外北面池塘废水总铅2.14毫克每升、超标20.4倍,总铬23.9毫克每升、超标46.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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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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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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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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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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