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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简易修改<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12-17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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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易修改通知》的背景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增财规字〔2024〕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施细则》实施效果平稳良好,有效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和调节金征管工作的有序运行,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集体权益。鉴于《实施细则》即将到期,为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和可操作性、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实施细则》有效期延长1年。

    二、《简易修改通知》的依据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不涉及实体内容的简易修改,由实施部门依照规定程序,经评估和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后重新发布。

    三、《简易修改通知》的内容

    《简易修改通知》将《实施细则》作不涉及实体内容的简易修改,并将《实施细则》延期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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