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新镇里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荣标,对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在明知需经中新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才能签订承包协议,仍然牵头组织村两委、监委干部签订林地承包协议,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负直接责任。2022年4月,邓荣标受到诫勉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