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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送达公告(广州市增城区鹏兴电子店(个体工商户))

    2026-07-29 16:0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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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鹏兴电子店(个体工商户):

    我局受理饶应丹(身份证号:362202*******3339)于2026年4月15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我局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6〕187186号),对于饶应丹的受伤予以认定为工伤。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该工伤决定文书,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