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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告知书(凉山州蓝花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07-31 14:5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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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蓝花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钟某某(441324********3615)诉广东君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G8A)、安徽才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N057)、凉山州蓝花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0******WR8Y)、广州市朴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城区白江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9Y6X)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6〕2740号),申请人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5月15日休息日加班费金额26677.12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金额3462.48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321元;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5790元;5、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至10月高温补贴金额600元;6、要求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克扣工资及罚款金额280元;7、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克扣或拖欠工资1200元;8、请求第一、二、三、四全部四家被申请人,对上述全部诉求款项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请求确认申请人自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5月16日与四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10、裁决四被申请人共同向申请人支付工作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损失、康复理疗及肩部陈旧损伤后遗症补偿共计100000元。

    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本委定于2026年9月13日16时00分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0-3216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