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8-04-08 字体大小: 【大中小】
2018年清明节假期(4月5日—7日),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统筹安排做好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责任制,认真做好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全省社会治安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含森林火灾),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未发现较大以上流行病和传染病疫情,除部分路段部分时段出现拥堵外高速公路基本畅通。